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劳务派遣制辅警及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部门设置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及部门
本次共招聘辅警及辅助人员23名,其中县法院法警队辅警5名(男、女分别为3名、2名);县公安局辅警15名,分别为巡特警大队辅警7名(含退伍军人1名)(男)、刑警大队视频侦查中队辅警4名(含退伍军人1名)(男)、指挥中心辅警男、女各2名;县政法委综治中心辅助人员3名(男)。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每个考生仅限报考一个部门。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动聘用人员工作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及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二)待遇
(1)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省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执行(以后按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500元。
(2)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社会保险部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480元,无绩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派遣代理费、劳务派遣人员服装费等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分别列入政法委、法院、公安局预算。
(四)后期递补
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部门,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可从招聘部门其他充裕的部门具有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二次补录条件为招聘部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本次考生成绩1年(12个月)内有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2日-16日通过清河县人力资源网及诺招聘网站http://www.noahjob.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 7 月17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审查地点:清河县湘江小学;
3、审查要求:考生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退役士兵证件、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毕业证及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两张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同时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一并进行确认。
报名环节每个部门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人数不得低于该部门招聘人数的1:2。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通过诺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noahjob.cn ,或者手机微信关注“诺招聘”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网上报名。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报考。
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完成网上报名,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09:00-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方式:登录招聘专网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业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照片。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成功完成报名。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下个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部门并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测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测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从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内容:法律相关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题型。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当天公布,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根据诺招聘发布时间网上自助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面试前1-2天,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及“诺招聘”微信公众号各环节信息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随机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4、评分方式: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各部门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部门分别排名。在报名诺招聘网站公布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的排名按招聘类别分别计算。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部门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进入体检考生根据诺招聘发布时间网上自助打印《体检通知单》。打印时间为体检前1-2天,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及“诺招聘”公众号各环节信息发布,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诺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部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后期递补
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部门,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可从招聘部门其他充裕的部门具有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二次补岗录用条件为招聘部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本次考生成绩1年(12个月)内有效。
七、特别提醒:
1、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应聘者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请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及“诺招聘”微信公众号的各环节信息发布。
八、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